2015年辽宁省跆拳道锦标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2015年辽宁省跆拳道锦标赛定于8月5日至7日在辽阳弓长岭区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经请示辽宁省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同意,现将比赛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8月5日—7日
地点:辽阳市弓长岭区体育馆
二、报 名
各参赛单位按照组别分开报名,将报名单加盖市体育局公章及县级以上医务签章(需打印,手写无效),于7月17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辽宁省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报名表到[email protected]邮箱。不按规定和逾期报名,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三、报 到
1、裁判员于8月2日17:00前到辽阳弓长岭玺龙商务酒店报到,联系人:张峰林,电话:13998124886;酒店前台电话:0419-5612222
2、各运动队于8月3日17:00前到辽阳弓长岭玺龙商务酒店报到,联系人:陈丽新,电话:13470393333,由各队领队到赛会组委会接待部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 它
1、各参赛队必须在报到当日晚19:00时以前将本单位确认报名单交大会编排组(不可更换运动员及变更级别),逾期将按原始报名编排。
2、各参赛队如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在比赛报道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加盖本市体育局公章上报辽宁省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比赛期间不受理。
3、各队提前将抵达日程及人数告知赛区,以便安排食宿。
4、各代表队需按照项目中心的有关要求必须对参赛运动员进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竞技意外险),费用自理,本次比赛组委会委托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协助各参赛单位统一办理竞技意外保险(自行联系)。
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向军
联系电话:010-67186466 13581578792
5、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精神和辽宁省体育局下发的《辽宁省青少年运动员文化课测试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在本次比赛前将对乙组参赛运动员进行文化课测试。请各代表队按时参加文化课测试,并自备考试用具(纸笔)。
考试时间为8月3日晚19:30--21:00;考试科目为初中基础阶段的语文、数学。请参加文化课测试的运动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认真对待文化课测试工作。比赛结束后,辽宁省青少年体育管理中心将按队别公布文化课测试成绩。
6、根据总局拳跆中心对全国青少年跆拳道比赛赛前专项素质测试的要求,本次比赛赛前将对所有参赛运动员进行专项身体素质测试,测试时间:8月4日下午称重结束后(15:00-18:00),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参赛资格,测试标准见(附件4)。
7、本次比赛使用电子头盔(泰山)和电子护具(泰山),由组委会负责提供。电子脚套(泰山)由各代表队自行准备,如需购买,泰山体育联系人:任 猛,电话:13791328567。
五、费 用
(一)编内人员食宿费每人每天自交90元,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不安排食宿。
(二)各队往返差旅费自理。
(三)裁判员食宿、差旅费等由组委会负责。
六、联系电话及地址
1、辽宁省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邮 编:110179
地 址:沈阳市东陵区浑南三路18号C308室
电话、传真:024-23206307
联系人:徐聪 手机:1864200558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组委会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