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召开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

29.07.2015  16:48

7月27日下午,盘锦市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在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会议重点发布了盘锦市新《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情况、食品抽检情况,曝光了抽检的“问题食品”生产厂家及批次,提示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向曝光的“问题食品”说不,并慎重购买消费类似食品,以确保安全健康。

发布会上,盘锦市局首先对新《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发布。今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从10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适应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监管形势的需要,体现了“四个最严”的要求,由原来的104条,扩展到了154条,即增大了法律追究的覆盖面,建立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和最严厉的法律惩处制度。新法重点强化了食品全程风险防控、各方责任落实、特殊食品严格监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严惩违法行为五个方面的内容。围绕新《食品安全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安办全面加大了宣贯力度,为新法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会上,还发布了盘锦市局投诉举报工作的有关情况。为畅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盘锦市局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安排部署,成立了投诉举报中心,开通了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并通过12331电话、网络、信件和来访4个渠道受理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5类产品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咨询建议工作。中心成立以来,共接到投诉举报415 件,建议2件,咨询23件。在各类投诉举报中,其中食品类308件,占总量的70%;药品类61件,占总量的14%;保健食品类27件,占总量的6%;医疗器械类10件,占总量的2%;化妆品类8件,占总量的2%。按照工作流程,中心将投诉举报信息审查后转交相关部门,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投诉举报人。此外,监测违法广告3537条,均已及时移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局稽查支队处理。

发布会上,盘锦市局还首次向媒体公布了一个阶段以来对部分食品进行抽检的结果等情况。此次抽检是盘锦市局机构改革后首次进行的食品监督抽检,主要抽检了在本市生产销售的大米、淡水鱼、调味料、啤酒、乳制品、干制水产品、蜜饯、酱腌菜、酱油、食醋、豆制品等多类食品。共抽检样品862批次,合格825批次,不合格37批次,合格率95.7%。其中开展覆盖性监督抽检712批次,合格706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为99.16%;开展针对性监督抽检150批次,合格119批次,不合格31批次,合格率79.33%。

在抽检出的37个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32批次涉及食品添加剂含量超标,8批次涉及微生物超标。其中甘草杏、话梅肉、话蜜杏、圣女果等蜜饯制品和烤鱼片等水产制品中超限量添加二氧化硫问题检验不合格率最高,共检测出13次;老式槽子糕、老式火烧、蜂蜜枣糕、香酥脆等类糕点制品中金属铝超限量添加问题检测出6次;干海参中蛋白质含量不达标及蔗糖含量超标问题检测出3次;酱腌菜、糕点、蜜饯制品中苯甲酸超标较严重,共检测出10次;蜜饯制品和鱿鱼丝制品中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超标问题检测出8次。

盘锦市局分析认为,从食品不合格的品种来看,像蜜饯、水产品、糕点面制品的不合格率相对比较高的。从抽检的不合格企业的情况看,多数是小型、微型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中超限量、超标准食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食品生产加工中小作坊业户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消毒灭菌工艺比较简陋,只能通过添加大量食品添加剂来保证样品的保质期和口感,所制作产品的合格率较低;个别获证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随意性较大。食品中微生物检验指数超标主要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环境、操作人员、经营、储存和运输条件不佳导致。消费者要提高辨识能力,谨慎购买和消费这些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