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有林场改革:守底线增活力促发展

17.07.2015  11:53
            今年中央印发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方案,使国有林场改革正式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广西国有林场规模、实力、业绩等均位居全国之首,无论对于生态保护还是产业发展,都具有特别突出的地位和作用。在此轮改革中,广西国有林场需要改什么,究竟如何改?记者日前专门采访了自治区林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蒋桂雄(目前挂任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副司长)。

记者:国有林场此轮改革对于广西具有怎样的实质性意义?

蒋桂雄:今年中央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以党和国家的名义对国有林场专门发布的最高规格政策性文件。方案对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要求、改革任务和扶持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解决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发展定位不准、体制扭曲、政策缺失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广西国有林场是全区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主力军,有着和其他省区相同的生态保护特征和共性问题,更有着自身所具有的产业基础好、潜力大的个性特征,此轮改革是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充分抓住这个机遇,既可以解决诸如定位、体制、政策等共性问题,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化解历史债务,改善林场基础设施;还可以进一步创新林场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推动林场全面做大做强。

记者:从你在国家林业局挂职掌握的情况,兄弟省市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进展如何?

蒋桂雄:近期利用在国家机关工作的机会,先后到东北和西北国有林区调研,特别关注当地国有林场改革情况,并与业界同行和相关领导多次交流,对兄弟省份国有林场改革动态与进展有一个基本了解。2014年,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甘肃7省国有林场开始改革试点,在24.6亿元国有林场改革财政补助资金支持下顺利推进。特别是江西省重视分类施策、加强创新,全省已经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该省的国定贫困县寻乌县、会昌县,在没有流转处置国有林场山林资源资产的情况下,县政府分别筹集改革资金4500万元和1.3亿元,用于职工安置补偿、社保医保以及化解林场债务等。其他省区目前都在广泛调研和制定省级改革方案。据了解,对于产业办得好的林场,广东、山东和江苏三省都在创新和规范内部分离的管理体制。这些都值得我们借鉴。

记者:有人说,这次林场改革强调保护生态为主,林场现办产业要脱离,将来也不搞产业了。这样的说法,对吗?

蒋桂雄:林场的产业还要不要发展,谁来发展?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如何建立,内生活力怎样激发?林场能否获得和支配产业经营的收益?对于这些问题,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过认真研究。中央文件提出“推进国有林场事企分开”“实行市场化运作”的要求,我们需要准确、全面地理解。“推进”“实现”是目标,也是一个过程,同时还需要条件来过渡、来促成。从多年形成的状况看,林场办产业是为了弥补财政资金缺口,甚至全部依靠产业来维持生存。从林业的属性看,木材、林下产品、开办森林旅游等,是发挥森林的多功能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需求。只要处理得当,林场产业的发展与其完成森林保护的主要职责不会对立、冲突,能够相得益彰。因此,不能极端地理解为改革就要林场放弃、取消产业的发展,使林场现有产业停摆;而应当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加注重按照市场规则运行,让产业继续办下去、办好来。

改革方案还提出,对产业“暂时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真正做到林场能够“事企分开”,由“暂时不能分开”转变为“适时分开”,一个重要前提是国家对林场资金渠道得到确立,运行经费得到保证,建设发展的需求能够解决。此外,在“收支两条线”的政策把握和具体实施上,计算收支平衡不能只局限于吃饭过日子,还要有更长远的考虑,花更多的钱用于发展需求,才能确保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提升生产生态产品能力”。鉴于各地财政状况不同,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不少地方对林场的投入需求还难以在一个明确的时间段内做到相当程度的满足。因此,通过发展林场相关产业创造效益,反哺林场生存和发展的需求,既可以为地方政府分忧,又能较快较好推进自身发展。所以说,产业发展不可松懈,还得加速;“收支”要积极平衡需求,“严格”的尺度要有利于“放水养鱼”。

例如,贵州省毕节市林场改革的做法就值得借鉴——全市到2010年已经将12个国有林场全部纳入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并鼓励林场因地制宜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森林旅游业等实体经济,林场的各项收入上缴后,财政部门再全额返还给林场,60%作为林场发展资金,40%用于工作奖励,形成森林资源增长和职工收入提高的双赢局面。

记者:广西国有林场改革要把握好哪些重点问题?

蒋桂雄: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正在区内外广泛开展调研,一定能提出符合中央精神又切合广西实际的可行方案。国家林业局也非常关心和关注广西国有林场改革,场圃总站领导多次过问广西的情况。他们表示:广西国有林场基础好,类型多样,林场体量大、产业发达,管理体制、定性定位很有特点,广西的改革在全国特别重要,代表着一个方向;南方的国有林场改革搞得好不好,关键看广西;广西要在改革中继续创出新路,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条准则。

一是必须守住底线。中央文件明确要求:改革要坚持生态为本、保护优先的原则,确保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坚持注重民生改善、保持稳定的原则,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这一重要论述为国有林场改革划定了两条必须严格坚守的底线,一个就是保生态,一个就是保民生。国有林场改革保生态和保民生的两条底线,必须严格坚守,不得逾越,绝不允许打着改革的旗号破坏森林资源,侵吞国有资产。

二是必须激发活力。中央文件强调国有林场改革要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并不意味着林场不搞产业了。如果改革后,资产少了甚至没了,职工积极性没了,那就失败了,这不是改革的初衷和目的。改革是要改出活力、增强实力,越改越好。资源与产业是相辅相成的。国有林场的资源和产业是联系在一起的,林场既要管资源,也要管资产,事企分开不等于把林业企业和经营性资产剥离出去,绝不能把国有林场原有企业和经营性资产改没了,否则将成为国有林场的千古罪人。改革以后,林场不能只管林子,其他什么也不干。林场的产业是林场存在和发展不可分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要在管理体制上理顺起来,特别是第二产业要与生态保护分开来,不要再混在一起。这完全能够在体制内解决,即在林场内部分离,搞小分不搞大分,保证资源资产不流失。

三是必须分类施策。广西区直林场改革走得比较早,近年重新确定了事业单位性质、实行了减编控员、解决了养老保险、脱离了场办社会等。这次贯彻中央文件主要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特别要理顺保护生态与兴办产业的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扶持国有林场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政策。市县管理的林场数量众多,要按照中央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工作,重点在于理顺市县林场体制机制,继续深化推行大场带小场的改革实践。

四是经费必须纳入同级财政。中央文件明确指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技能人员的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国有林场要集中精力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集中精力提供生态产品和服务,必须有足够的经费作保障。因此,在科学核定编制之后,林场运行经费和人员经费必须落实到位。青海省这方面就做得较好,国有林场定编之后,各级经费全部纳入各级财政,为国有林场集中精力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提供了有力保障。因此,各级地方政府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将林场改革后的经费问题切实解决并落实到位。(记者  谢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