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一库房昨起火“乌云”60多米高

23.01.2016  17:13

  本报讯(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王丽娜实习生张琳琪)突然发生的火灾,大朵的黑色“乌云”遮住了太阳,就像突然阴天要下雨了的样子……

  昨日上午,沈阳市大东区考场街金通玻璃厂附近仓库发生火灾,所幸扑救及时,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附近居民介绍,起火后现场升起一团团的“乌云”足有60多米高。目前,火灾原因和损失正在调查中。

  库房起火几公里外能看到升起黑色“乌云”

  昨日9时55分,距离起火点3公里以外就能清晰看到天空中升起的大片“乌云”,一股股的黑色浓烟持续不断上升。

  10时许,沈阳市大东区考场街金通玻璃厂附近仓库外,几十名消防队员在现场拿着水枪忙碌,一排彩钢板房已经彻底被烧塌。

  空气中还弥漫着刺鼻的焦煳味,消防官兵和公安干警在现场外维持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火是9点多开始着的,库房里当时有人操作电焊,后来着火他们想自己灭火,但是根本控制不了。现在基本控制住了,但还是有浓烟。”库房工作人员穿着棉大衣还冻得直哆嗦、脸也被熏得黢黑。

  工作人员说,当时想往外抢救东西,但是根本拿不过来,货太多了。这个仓库里装着很多坐便、炉具、汽车靠背、内衬等配件,因为里面有易燃物质,造成了火灾过火面积增大。

  记者进入现场后发现,厂区内有多个大型的彩钢板房,有库房也有车间,空地上摆着不少玻璃。

  很多消防官兵正站在彩钢板屋顶附近持水枪施救。距起火房屋不远的另一间彩钢板房内,很多消防官兵也在屋内用水枪防止次生火灾的发生。

  过火面积约28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简直太吓人了。”附近居民付先生说,“黑烟一股子一股子的,遮天盖地的,附近一下子就像阴天了似的!”

  记者采访时,一些库房的货主陆续赶到现场。“这个库房两年多之前曾经着过一次火,那次就损失了1000多万,这次损失谁给赔还不知道呢。”

  货主王先生说,他放在这里的货都是马桶,平时在陶瓷城销售。“被火烧过的都不能卖了,所有商户目前估计总损失可能要超过500万,具体损失还需要统计。”

  因为天气寒冷,消防队员在灭火的过程中,水枪喷出的水,多处已经开始结冰,消防官兵也冻得脸颊通红,双手僵硬。

  10时41分许,沈阳市消防支队官方微博发布消息:1月22日9时12分,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沈阳市大东区金通玻璃厂附近库房发生火灾,指挥中心立即调派沈海、大东等15个中队33台车125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

  现场为彩钢板房库房起火,起火物为汽车泡沫靠背、内衬等,因起火物含泡沫,故现场烟雾较大,初步核定过火面积约2800平方米,至10时20分,明火已被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

  目前,正在清扫残火,火灾原因和损失正在调查中。

  律师说法:赔偿损失要看双方合同约定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婷认为,此次火灾的损失赔偿,要根据租赁、承租双方的合同约定。

  王婷表示,一般情况下,库房主要有三种情况:

  1.租赁方和承租方签合同,承租方自己负责日常库房管理和使用;这种情况如果是因为承租方发生的火灾,损失要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承租人租借库房,租赁方帮助保管货物;这种情况下发生火灾,如果是因租赁方保护不力造成火灾,损失要由租赁方承担赔偿责任。

  3.库房被多家货主租赁使用,要根据每家签合同的火灾条款、火灾约定来判断由哪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王婷说,无论哪一种情况,双方都可以因对方存在过错而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定哪一方承担哪些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