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扶贫办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15.01.2016  09:03

1月11日上午,建平县扶贫办党组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学习。领学人:于永河。中心组学习人员:于永河、汪国栋、孙兴庆、刘树宝、王照民。

中心组成员一致认为,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则》和《条例》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党组书记于永河同志要求,每名党员干部都必须把《条例》和《准则》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自觉对照《准则》和《条例》的规范和要求,约束自己的言行,具体应主要从以下各方面从严要求自己:一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当之处利益;二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三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四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五不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应该率先以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切实做到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心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