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局以落实建议提案办理为抓手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

18.03.2016  19:31

建议提案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行监督权利、做好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和有效形式。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将其摆在“十三五”开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倾听民意、改善工作、服务民生的重要平台。同时,将能否抓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能否提升百姓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满意度,作为食品药品监管成效的最好检验,不断提升监管工作实效性。

1.领导高度重视,部门积极推动。沈阳市局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专门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管领导牵头主抓、办公室组织督查、职能处室各负其责、专门人员具体办理的组织领导责任体系,并层层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对2016年涉及食品药品监管的21件省、市人大会议建议和市政协会议提案,进行科学分析和合理分配,仔细推敲建议提案内容,逐件分解承办任务,逐件厘清承办部门,逐件设定办复时限。

2.搭建协同平台,形成承办合力。沈阳市局认真研究制定做好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将建议提案承办任务部署下达。针对《关于解决百姓关心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的提案》等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的较复杂的建议提案,积极搭建协同合作平台,明确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主办部门与协办部门,明确具体责任分工与具体办复期限,促进形成建议提案办理合力。

3.严格规范办理,深入推进监管。严格工作程序和办理时限,严格落实办前询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的“三访”制度,创新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督办考核、办理公开等机制,实现见面率、办复率、 应满意率“三个100%”,解决率不低于上年水平的工作目标。同时,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针对《打造沈阳食品安全城市促进食品产业发展加强食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及食品检验检测的建议》、《关于增大食品和药品说明书字号的建议》、《关于加强移动餐车管理的提案》和《关于推进民生“菜篮子”工程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的提案》等建议提案,以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治理整顿,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综合治理力度,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