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

27.02.2019  16: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日前,省教育厅出台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激励学生刻苦读书学习,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推动高等学校回归人才培养的初心,为实现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实施意见》提出了全省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总体建设目标。到2022年,初步形成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建成一批立德树人标杆学校,建设400个左右国家级和600个左右省级一流专业,高校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学生学习成效和教师育人能力显著增强;高校、企业、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健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质量督导评估制度更加完善,大学质量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基本形成国内一流的高水平本科教育,为辽宁全面振兴和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以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为重点,结合辽宁高等教育实际,从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高水平本科教育全过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大力推进一流专业建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构建全方位全过程深融合的协同育人新机制、加强大学质量文化建设、切实做好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了31条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要求各高校要把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作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战略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多措并举,不断加强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同时,要根据自身建设计划,加大与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衔接、配套和执行力度,加大对本科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强对改革实践成果的宣传,为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工业高等教育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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