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开发区农机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

27.06.2016  09:50

按照省市要求,经过认真组织、精心安排、规范运作,经济开发区农机管理部门认真落实省市区相关政策,较好的完成了农机化相关的工作任务。

一、严格按照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要求做好自身工作,简化补贴程序,进行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操作,为购机群众提供热情、便捷的服务。提早安排部署,强化政策宣传,区、街(镇)、村通过下发文件、通知和村镇广播等形式,对补贴政策进行多层次的宣传,为补贴任务完成奠定了基础。

二、为使农业机械化在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中发挥更大作用,开发区申请粮食生产机械化示范区建设三家,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通过提高农机操作手能力,提升全区农机化综合水平。

三、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推进农业耕作制度改革,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保护性耕作技术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农耕措施,具有保护农田、减少扬尘、蓄水保墒、抗旱节水、培肥地力、增加土壤有机质、促进秸秆还田利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单产、降低成本、增加收入等多种功效。

四、重点排查存放农机的库房、场院及储油罐火灾隐患,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农机生产安全隐患,在重点路段严查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工作到位,健全农机事故处理预案,确保通讯畅通,农机事故上报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