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

22.02.2016  12:2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确保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会保障政策兜底,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四川省民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的通知》,决定从1月上旬到3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

  

  《通知》指出,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要把重点放在兜底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避免普惠和福利过度化。要按照《社会救助办法》《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漏保等问题,纠正“轮流吃低保”、分配低保指标、“一户一保”不按家庭成员保障、不以家庭为单位、不入户调查、不公示和不按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低保制度实施,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

  

  《通知》明确将采用对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集中普查复核,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加强信息披露等方式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坚决纠正违反救助政策法规的行为。

  

  《通知》明确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分为部署启动、全面排查、检查督导、总结整改等四个阶段进行,分步实施,统筹推进。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照部署要求,精心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结合本地区特点,围绕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重点,认真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准确掌握低保兜底脱贫对象,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识别、优惠政策、信息平台上衔接和共享。对群众反映强烈和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和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