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政局开展慈善法实施和首个“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活动

14.09.2016  14:45

为进一步普及慈善法、培育公众慈善意识、提高慈善事业社会参与度,9月5日,由沈阳市民政局主办,沈河区民政局、沈阳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承办,市慈善总会、沈河爱心慈善总会、沈河区皇城街道办事处、市红十字会自愿者工作委员会、中国狮子会沈阳会员管理委员会、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沈阳爱尔眼视光医院、沈阳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支持,以“依法行善 助力脱贫”为主题的慈善法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之即,《慈善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迈入法治化轨道,是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第一部关于慈善工作的专门法典。慈善法以12章、112条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以及信息公开、促进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说明和规范。慈善法的颁布实施,显示了党和政府对慈善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体现了我国慈善领域发展的新成果,为中国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众人拾材火焰高,滴水汇聚成江海。”慈善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慈善法的实施也要靠大家共同努力。今后沈阳市民政局还将组织各区开展系列活动,营造“人人知晓此事”“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