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李昌健到辽宁省开展渔船检验督导检查和调研工作

09.09.2016  10:32

  为加强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工作,提升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十三五”时期渔船检验创新发展以及落实2016年各项重点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渔业船舶检验监督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局长李昌健带队的第五检查组,于近日对我省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情况、检验工作质量情况、检验收费及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对我省涉渔“三无”船舶、地方管理渔船和休闲渔船情况进行了调研工作。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荆南进,渔船渔港处处长陈全玺,辽宁渔业船舶检验局局长唐树栋陪同检查和调研工作。

  荆南进主持了省厅汇报会议并对目前我省休闲渔船的开展情况和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介绍。陈全玺、唐树栋分别对我省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和海洋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汇报。检查组听取了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和渔民、船东、渔船修造企业、远洋渔业企业等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现场解答和工作落实,并对国家的渔业政策进行了讲解和宣传,积极为渔民和企业排忧解难。检查组听取了有关验船师培训基地、渔船安全中心的工作汇报,和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进行了交流研讨。李昌健勉励高校应当对发展“高安全、高效益、低排放” 渔船和完善检验监督管理法规体系、组织体系、工作体系和渔船建造质量监督体系建设进行理论研究,分享成果。鼓励船用产品制造企业注重研究,创新发展,勇于实践。大连海洋大学校长姚杰出席了交流座谈会。查验了大连渔船检验局、丹东渔船检验处渔船的检验档案,到渔港检查渔船。

  李昌健在督导检查工作总结时,认为辽宁省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在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确保渔船安全等方面成效显著,并配合国家局完成了一些急难险重的重要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了境外远洋渔船、海南南海批量渔船建造等检验工作。同时在省厅领导下,开展了渔船“船证不符”、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和规范休闲渔船的管理工作。并要求:一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有担当精神、责任意识,把住渔船建造检验关,渔船安全关;二是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增强检验机构凝聚力。注重人才培养,创新激励机制。强化行风政风建设,勤政廉政,牢固树立为渔民服务意识;三是紧紧围绕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中心工作,抓住重大机遇,解决渔船“船证不符”问题,为今后检验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也希望辽宁在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绿色发展和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方面,体现出渔业、渔船大省形象,为辽宁新一轮振兴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