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开展“辽宁好人.最美医生”推选活动

23.07.2015  16:14

为弘扬我省卫生计生战线医疗工作者爱党爱国、敬业奉献、拼搏进取、务实创新的精神,树立医务人员珍爱生命、崇尚科学、乐于奉献、团结进取的良好社会形象,培养和发现服务群众的优秀基层医生,近日,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省共同开展“辽宁好人.最美医生”推选活动。

此次推选活动在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在岗医生中评选出10名具有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长期坚持在平凡的岗位上不畏艰辛、甘于奉献,爱岗敬业,勤奋努力,刻苦钻研,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无私奉献、任劳任怨的思想品格,热心为病人服务,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团队精神的“最美医生”。

按照活动方案,评选活动从7月中旬开始,各市可推荐3名“最美医生”候选人,绥中县、昌图县、省属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和委直医疗机构可推荐1名“最美医生”候选人。9月、10月,由省委宣传部、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组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对候选人评议审核的基础上,推选20名“辽宁好人.最美医生”候选人;11月,组织公众投票,选票分别刊登在省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辽宁日报》新闻客户端、《辽沈晚报》、《东北新闻网》、《北国网》、辽宁12320卫生计生服务热线网等投票专区。同时,在辽宁广播电视台《人与家》、《人口与社会》栏目对候选人事迹进行节目展播;12月份,根据公众投票、组织审核等有关情况,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辽宁好人.最美医生”获得者和提名奖获得者推荐名单,由省委宣传部、省卫生计生委共同命名“辽宁好人.最美医生”10名。

2016年年初,选择适当时机,通过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好人发布厅”向全社会公开发布10位“辽宁好人.最美医生”的先进事迹。

推选条件:

1.珍爱生命之美。具有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履行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长期坚持在平凡的岗位上不畏艰辛、甘于奉献,能够体现医务工作者的精神风貌。

2.崇尚科学之美。爱岗敬业,勤奋努力,刻苦钻研,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本岗位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3.乐于奉献之美。具有无私奉献、任劳任怨的思想品格,热心为病人服务,得到患者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事迹生动感人。

4.团结进取之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团队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