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辟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车区域
为解决校园周边上下学期间交通秩序混乱问题,沈阳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意在达到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道路通行有序,无交通拥堵问题。校园门前及周边无摆摊、占道等经营行为。
接送学生车辆违停
或被在班级微信群曝光
沈阳市要求各地区组织教育、学校、公安交警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信息进行统计,详细掌握每名学生的接送车辆信息,登记建档。各学校要在校园内设置曝光台,对接送学生车辆违停、不服从管理的,要进行校内曝光或者班级微信群曝光。
有家长表示,不是想违停,而是真没地方停。对此,沈阳市已经做以考虑并拿出了具体措施。将协调区政府、街道,在校园周边利用闲置土地、广场等公共空间或单位自有停车场,开辟接送学生车辆的临时停车区域。
公安部门要根据学校门前道路的实际情况,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可利用道路两旁的路侧一排机动车道设置接送学生临时停车区域,规定停车时间,施划或摆放清晰、明显的标志标线。要把学校正门设为禁停区域,施划黄格区,严禁停车。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超出时间、超出范围停车,采取移动电子抓拍和现场处罚等方式,加强违停车辆的治理。
综合整治将有严格的考核,未施划禁停区的扣2分,允许临时停车而未设置明显标志的扣2分,超范围停放未予处罚的每辆车扣0.1分。
“同乘一辆车”有具体考核奖励标准
学校将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会、致家长公开信等形式,积极倡导附近多名学生同乘一辆车上下学,缓解校园门前私家车拥堵问题,
具体可由班主任老师组织居住较近的学生同乘一辆车上下学,对“同乘一辆车”的家长车辆由学校统一制作发放明显标志,张贴于汽车前挡玻璃。此项工作也有具体考核奖励标准,“同乘一辆车”学生比例达到20%以上将得10分,30%以上得15分,50%以上得20分。
此外,针对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占道经营、摆摊设点问题,校园门前两侧100米内每发现一处违法占道问题将扣0.5分。
考核方案还明确,在校内应施划校车行驶、停放区域,并安装隔离设施。未施划校车行驶、停放区域扣5分,未安装隔离设施扣5分,未推广校车接送学生不得分。
为有效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区政府委办局、街道、社区将实行三级包保责任制,对重点学校、名校,在三级包保的基础上,实行区政府领导包保,并实行挂牌督办的模式,落实工作责任制。
各地区要组织由公安民警、属地交警、学校保安、教职员工、家长志愿者联合组成的“五位一体”的护学力量。五种力量,每缺少一种都是要扣分的。此外,沈阳还将通过随机采访接送学生家长,教职员工,就整治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顺畅方面依照“满意、一般、不满意”标准进行评价,以满意率计算所得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