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收摊贩“管理费”仨“市霸”获刑

07.09.2015  11:48

沈阳市沈北新区福瑞佳夜市附近出现仨“市霸”,未取得任何审批许可手续,不交钱就掀摊子、砸店面,向门店商户、摆摊商贩强收“管理费”共计12.7万余元。

昨日,记者获悉,该案一审判决,三名“市霸”均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获刑,其中主犯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没合法手续自定收费标准敛财

53岁的男子朴某家住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镇,小学文化,无业。当地不少人都认识朴某,“他是个地痞,老百姓都怕他。”2010年开始,朴某为了弄钱花,盯上了沈北新区福瑞佳夜市,在这里强行收取“管理费”。

起初,朴某是一人横行,在福瑞佳夜市附近正义路与京沈东一街交会处以北的京沈东一街路段上,在未取得任何审批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制定收费标准,以限制门店商户及摊贩摆摊经营范围的方式,强行收取门店商户及摊主的“管理费”共计1.4万元,并将全部钱款占为己有。

人行道划线收费三人夜市“称霸”

2012年8月以后,朴某又先后找了两个帮手何某和王某,三人一起强收“管理费”。他们还在人行道上划了白线,如果不交钱就不让沿街商户到白线外面摆摊,过白线就来撵。“不给钱就不让摆桌,还骂脏话。 ”一位烧烤店老板表示,他从2010年至2014年,一共被迫交了2.6万元“管理费”。三人横行一方,不但引来沿街商户的不满,就连一些摆摊商贩也叫苦不堪。

一位瓜子摊的商贩表示,在何某、王某等人的威胁下,他每天向其交纳“管理费”10元、20元不等,截至2014年5月,他一次性向其交纳过5000元。

仨“市霸”犯敲诈勒索罪主犯被判三年八个月

“要是不交管理费,第二天我就把你的摊掀了、店砸了! ”在此强收“管理费” 4年多,三人共计索要钱款12.7万余元。 2014年6月,何某、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7月,主犯朴某最终落网。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获悉,“市霸”强收管理费一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朴某、何某、王某均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获刑。其中,主犯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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