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超生将征收5-10倍抚养费

23.09.2016  11:37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朱柏玲报道 超生罚多少?已有20多个省份明确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对于违反条例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情况,我省将征收5-10倍计征标准的抚养费。各地计征基数多以当地上一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对于3孩以上的超生,包括我省在内的多个省份执行加倍处罚的规定。

  根据今年3月修改后通过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不符合该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发现其生育行为时的计征标准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属于城镇居民的,以所在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标准;属于农村居民的,以所在县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标准。

  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计征标准5倍以上10倍以下的标准缴纳;多生育两个子女以上的,以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标准,按照多生育子女数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河北新修订的计生条例规定,不符合条例相关规定生育第四个子女的,按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各加100%征收;生育第五个以上子女的,征收金额以此递进累加。

  我省与其他多个省份对重婚超生都执行从重处罚。

  我省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非婚生育的,均视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将征收5到10倍计征标准的抚养费。所生育子女按超过法定生育子女数,由男女双方分别计算,分别缴纳社会抚养费。

  江苏省规定,对于不符合计生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4倍缴纳社会抚养费;对于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标准的6-9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福建省规定,违反计生条例规定生育,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计征标准的2-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4-6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