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公安局召开市级“人民在我心中”示范单位授牌仪式暨“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现场推进会

05.06.2015  18:3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建设,5月8日下午,本溪市公安局在交警支队明山大队召开市级“人民在我心中”示范单位授牌仪式暨“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现场推进会。各分县局、警种支队政委和获得市级示范单位的负责人及新闻媒体记者5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维稳办主任、市局副局长郭振斌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会议由市局政治部副主任曲永超主持。

  会前,市维稳办主任、市局副局长郭振斌和市局政治部副主任曲永超为获得市级“人民在我心中”示范单位的交警支队明山大队揭牌。随后,与会领导一同参观了明山交警大队在示范单位创建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及队容队貌。

  会上,市局政治部宣传处处长曲海鹏宣读了《关于命名本溪县局等10个集体为市级“人民在我心中”示范单位的决定》。郭振斌副局长等领导分别为本溪县公安局、本溪县局观音阁派出所、桓仁县局华来派出所、平山分局崔东派出所、明山分局明山派出所、溪湖分局竖井派出所、南芬分局郭家派出所、高新区分局石桥子派出所、交警支队明山大队、出入境管理局中国公民出境管理大队等10个获得市级“人民在我心中”示范单位的集体现场授牌。本溪县公安局、南芬分局郭家派出所、交警支队明山大队分别代表10个市级“人民在我心中”示范单位做了表态发言和经验介绍。

  最后,郭振斌副局长做重要讲话。他首先代表市局党委向获得市级“人民在我心中”示范单位的10个集体表示祝贺。他强调,这10个先进集体是经过层层选拔产生的,是全局在推进“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爱民典型,也是本溪公安爱民所队的杰出代表。他们立足本职、履职尽责、无私奉献,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诠释了人民公安“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政治本色,谱写了一曲曲感人肺腑的奉献之歌,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好评。最后,就如何深入推进“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他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在活动举措落实上加大力度。2015年,“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仍是省厅对各市局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全局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在思想上与市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扎实地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真正形成全警动员、警种联动和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各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进一步细化、分解活动内容,制订出详实的活动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二是要在创新方式方法上加大力度。活动开展两年来,各单位创新出很多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归纳总结,不断推陈出新,以便更好地指导公安工作。市级“人民在我心中”示范单位推选活动集中展现了各单位的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希望各单位继续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形成各具品牌特色的新亮点,努力在深入推进中出思路,在不断创新中出特色,在狠抓落实中出实绩。三是要在营造宣传氛围上加大力度。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主题宣传策划,加强内外交流互动,注意分阶段设置宣传主题,要紧密围绕“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挖掘出爱民实践活动中的先进典型,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加强舆论宣传,着力形成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浓厚氛围,全面展示“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新形象,为本溪公安创新发展营造出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四是要在谋划长效机制上加大力度。本溪市局是全省乃至全国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一面旗帜,“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是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具体深化。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探索出公安群众工作新途径,拓宽出警民沟通新渠道,各单位要在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基础上,把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总结、归纳、提炼,形成常态化模式,深入持久地做好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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