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群众疾苦 聚力脱贫攻坚

12.08.2016  19:14
摘要

  清原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着力实施 “五个一批”,强化落实责任,推进改革创新,加强政策扶持,采取超常规举措,制定出过硬办法,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大幅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被称为“最艰巨的任务”。这项任务能否如期完成,脱贫攻坚战如何打赢,这个问题事关千千万万人的福祉。

  为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清原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着力实施“五个一批”,强化落实责任,推进改革创新,加强政策扶持,采取超常规举措,制定出过硬办法,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大幅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清原县在“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确保14920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清原县被列入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53个贫困村将全部脱贫“摘帽”。年度脱贫攻坚目标是:2016年实现27个贫困村销号、7237人脱贫;2017年实现26个贫困村销号、7500人脱贫;2018年实现贫困县“摘帽”,183人脱贫;巩固脱贫产业发展成果;2019—2020年实现临时性返贫人口稳定脱贫,巩固减贫成效。在脱贫期间,使贫困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与全省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2016年7月15日脱贫攻坚调度会。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县长为组长、主管扶贫工作副县长为副组长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乡镇相应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按照“县抓监督、协调,乡镇、村抓落实”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扶贫开发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乡镇、村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突出乡镇、村抓落实责任的主体地位,按照脱贫任务指标,落实到村,细化到人,本着“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做到年初有脱贫计划,年末有脱贫考核,确保精准脱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围绕以上目标,清原县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部门合力、整体推进;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创新机制的基本原则,全力推进扶贫攻坚。在做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完善退出机制的基础上,锁定14920贫困人口,根据不同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精准扶贫计划,通过实施实施产业开发扶持、助学扶智、危房改造、医疗救助、低保兜底的“五个一批”和优势产业、培训转移就业、旅游产业、电商产业、光伏产业、生态补偿、驻村帮扶、基础设施建设的八项助推精准脱贫项目,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扶贫攻坚,离不开资金投入和保障。清原县在扶贫攻坚战中,将创新金融产品,实施金融扶贫。与县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合作,建立700万元的脱贫攻坚贷款风险保障基金,实施脱贫攻坚担保贷款工程,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三年期、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贴息”的小额信用贷款。对有信贷需求的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加大金融贷款扶持力度;对帮带人(能人大户)或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和扶贫龙头企业,通过签订帮带协议,使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公司+农户”或“入股分红”或“雇用工人”利益链接关系,最终达到所带动的贫困户稳定增收。此外,还将用活财政扶贫互助金,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利用地方财政债务资金,加大扶贫开发投入。从而实现贫困户资产收益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