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局开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延续和换发工作

22.07.2015  12:47

  为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延续和换发办法》精神,规范快递企业经营行为,近日,大连局对全市31家快递企业开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延续和换发工作。

  大连局向快递企业下发《大连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延续和换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受理的企业范围进行了严格界定,对申报时间、工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对申请所需提交材料进行了汇总列举。设立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延续和换发“绿色通道”,对申请企业进行严格筛选,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绿色通道”范围,给予换证便利。

  大连局对申请企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顺利完成;二是保证时效,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申请材料;三是落实责任,如实准确填报、提交申请材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大连局将结合实际情况,对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提出换领申请或者符合《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证注销情形的,不予换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启动注销程序;对未及时换证仍经营快递业务的快递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