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深化思路举措着力提升民族经济工作

23.03.2016  11:5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落实国家民委和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辽宁省民委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扎实推进实施全省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提升民族工作水平,扩大民族工作影响,树立了民族工作部门形象。

一是立足有位,强化整合,谋划民族经济工作惠及民生的“新思路”。为使民族经济工作进入全省工作“主战场”,使民族工作部门有作为、有影响、有形象、有地位,辽宁省民委以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等民族经济专项工作为依托和支撑,重新整合、重新“包装”,继续实施全省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每年利用国家和省民族专项资金,整合各部门和社会其它资金,实施民族特色项目和扶贫攻坚项目200个,覆盖民族乡镇100个,受益少数民族群众达到4万户。这种方式突出协调、带动、整合的工作模式,实现了着眼大项目、立足捆绑式、重点保民生的整合式投入,体现了民族经济工作的属性、特色和优势。

二是领导有力,双重保障,探索民族经济工作绩效考核的“新模式”。省民委作为牵头部门,结合实际,狠抓“双轨制考核办法”的落实,确保相关工作的推进。一方面,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大考核”,科学制定省政府对各市政府考核的指标任务、时间节点、计分方式、完成时限和证明材料等考核要件,通过省对市、市对部门的督办,使民族经济工作在各市工作大局中摆上位、站上队、不后退。另一方面,制定系统内的“细标准”,专门制定并下发了《辽宁省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百分制绩效考核办法》,强化对市级民委的考核,从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组织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以100分为权重,重点强调民族特色和脱贫攻坚,突出工程推进和资金管理,强化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抓落实和惠民生上。

三是力争有为,有序推进,取得民族经济工作服务发展的“新成果”。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强化领导,全省民族工作部门齐抓共管,全省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按时启动、扎实推进、成效显著。据统计,2015年全省共投入资金8.2亿元,完成项目394个,项目受益少数民族群众258698人。今年以来,省政府已制定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标准,各市民委前期调研工作已完成,共上报项目546个,3月底前省对市将完成重点项目合规性审核,脱贫攻坚项目备案,部分项目已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