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分别在总局和省政府法治工作会议作经验介绍和书面交流

08.06.2015  12:04


            5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在西安召开了全国工商系统法治工作座谈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和法制处长参加会议。这次会议的任务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法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讨论《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修改稿,研究部署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法治工作的目标与任务,努力开创工商行政管理法治工作新局面。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参加会议并作了讲话。辽宁省工商局在会上作了题为《适应改革要求,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经验介绍。

            刘俊臣指出, 2014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面对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职能划转、商事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紧紧把握依法改革、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这条主线,把握大势,积极作为,有力推动了法治工作稳步发展,为工商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去年,国家几项改革叠加,工商系统也是这样。应该说,工商面临很多问题,但也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去年一年,克强总理批示40多次,还到总局视察,到地方工商分局、工商所视察,中央政治局会议、国务院会议,都请张茅同志发言。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会议,部委只有三个发言,工商就是其一。说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工商市场监管工作,把工商工作特别是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整个改革的先手棋。这轮改革有个明显的特点,是立法先行,先立后破。法治不仅是个保障,它起到引导、引领作用。去年一年,法制条线做了大量工作,改革任务重,法制的担子更重,在立法立规、规范执、强化监督、宣传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改革和工商全面工作的顺利推进,效果非常显著。

            刘俊臣强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四个全面”是新形势下我们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任务,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法治工作必须根据“四个全面”的新要求进行谋划和布局,使法治工作的着力点始终围绕国家大局,围绕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重点来进行。

            一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规划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新路径。 多年来,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以法治工商建设为目标,把依法行政的要求体现在服务发展、规范市场秩序等各项工作中,法治工商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已建立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体系,现有作为执法依据的法律105部、行政法规204部、总局规章135件,建立起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通过办理大要案件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获得了地方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但也必须看到,与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立法立规质量和规章制度可操作性尚需提高,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接受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的措施有待完善,职能划转、体制调整、综合执法和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创新监管机制、转变监管方式的步伐仍需加快。同时,司法审查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已于5月1日起实施。新的行政诉讼法拓宽了法院受案范围,明确了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全面被告,增大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职责,延长了申请及审理期限等新的规定,必将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行为受到更广范围、更高几率、更大强度的司法监督,对于全系统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理解和正确贯彻法治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深刻领会法治建设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把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作为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履职到位、应对市场监管风险、提升执法权威的关键,在依法治国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下规划好、实施好。

            二是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改革创新。 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是新一届政府施政纲领中的重点目标。商事制度改革是改革的先手棋,是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改革。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一年来,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大力推动商事制度改革进程,为发挥市场潜力,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3月份,李克强总理视察总局时指出,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国家发展能够取得一份不错的“成绩单”,工商部门功不可没。2015年,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任务依然艰巨。今年4月,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更名为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下设6个专题组,商事制度改革组为其中之一,并由总局张茅同志担任组长,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兴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可见,商事制度改革已成为当前破解经济发展放缓难题关键环节,也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应对这一新变化,既要以服务商事制度改革为核心,准确把握法治工作正确方向;又要以法治建设为基本路径,按照凡是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要求,积极研究新的时代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立法、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的改革创新思路,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目标和举措;更要通过法治化方式,固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提供重要基础和保障。

            三是在市场监管新情况新形势下谋划法治建设新举措。 当前,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正处于新一轮改革期。法律依据不断调整,管理体制、执法模式、市场监管方式根本转变,监管市场自身日益发展变化,司法监督范围逐步扩大等,都对原有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提出新的挑战。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后,一些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地方保护主义倾向、行政执法规范统一、工商保障力度下降、非本职工作量增加等问题,对如何保持工商执法的公平性、统一性、权威性提出了新要求。地方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以来,基层务量大幅增加,执法压力和风险增大;执法重点向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社会关注的监管领域转移,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治理违法广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执法力度减弱,这些对做好工商日常市场监管工作产生较大影响。商事制度改革后,新领域市场发展迅速,今年第一季度,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新登记注册4.45万户,增长1.18倍,特别是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新型业态将会不断出现倒逼工商市场监管不断提科技手段实现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出现新常态,网络购物投诉成为最多且同比增长最快的类型,今年第一季度,网络购物投诉2.41万件,占服务消费投诉的21.76%;同比增长174.39%,增长速度最快,成为消费纠纷调解中有待破解的新难题。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面临的监管新形势,将挑战转化为发展的新机遇,在改革发展的大潮中积极作为,使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在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在服务地方经济中发挥更积极更重要的作用。

            刘俊臣要求, 全国各级工商部门要要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新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座谈会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要求,立足法治发展基本规律,突出重点工作,不断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是立足长远,做好法治建设总体谋划。

            法治建设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复杂性、综合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工商管理方方面面,必须立足全局、立足长远统筹谋划。2010年,总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加快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举措。2015年,总局下发《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就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建设完备的法治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格的法治监督体系、完善的法治教育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提出明确意见。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在总局规划的框架内,制定本地区的法治建设意见,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法治建设的总体谋划,既要充分肯定既往法治建设的成就和经验,又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的新观点、新举措;既要体现工商事业发展的全局要求,又要解决好法治建设中的具体问题,既要有着眼长远的原则性要求,又要有能够解决现实问题的具体措施。

            二是立法先行,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建设。

            今年4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目前,总局正根据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精神,结合系统实际需要,抓紧编制总局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下一步,立法工作将围绕几个重点展开。一要出台与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相适应的行政法规、总局规章。要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推进《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出台,特别要做好有关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机制、经营查处部门职责分工、信息推送和相互通报等内容的修订工作。要尽快做好《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总局规章的制定工作。二要适时报请局务会审议或者出台市场监管法律、总局规章。要积极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进程。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网络交易失信惩戒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商标代理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进程。三要研究论证市场监管相关规章。做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个人信息保护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非法主体网站监督处理办法》、《关于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报送统计资料的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调研论证工作。 四要 加强地方立法。有立法权的地方要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主动推进涉及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权限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出台。目前要积极推动出台与商事制度改革配套的地方规定,同时,结合近两年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及时出台涉及地方事权的相关规定。

            三是依法履职,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用,对行政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工商机关信息公示制度的实施(不论是行政许可,还是行政处结果,都向社会公示),对工商和市场监管执法是一个新的挑战。在规范执法方面,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 推进权力清单制度。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对本系统职责权限进行梳理,明确本部门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 二要 规范自由裁量行为。去年以来,《广告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商标法实施条例》、《企业信息示暂行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相继制定、修订,其中设置了很多自由裁量条款。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持续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例如,4月下旬,新修订的《广告法》已经公布,这次修法加大了惩治违法广告的力度,行政处罚的幅度大幅提升,罚款最高达到200万,这就需要按照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予以细化,避免执法随意性。 三要 注重创新执法方式。要推广执法记录仪在行政执法中的运用,加执法过程监控和证据固定。要推进行政执法程序电子化,逐步实现行政执法过程全纪录。要积极运用大数据、云平台等新兴技术,对工商行政管理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利用,提升市场监管效率,为把脉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趋势提供不可替代的数据支撑。

            四是强化监督,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行政监督是行政机关的自我规范,对于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行使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监督的积极作用,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要 以评价指标体系为抓手,深入推进工商法治建设。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按照《工商总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的新部署,紧密结合工商改革发展实际,做好工商法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办法和评价评分标准的修改完善工作,并组织开展2015年度法治建设评价。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法治建设评价工作与地方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结合起来,认真开展对下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评价工作,力争通过法治建设评价工作,全面调动各职能部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法治建设合力。 二要 做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修订工作。去年,总局启动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修订工作,通过一年的反复征求意见,目前已基本成型。但鉴于工商和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调整现状,还需要对分级管理、综合执法后如何有效开展执法监督的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研究。 三要 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监督工作。《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已实施半年有余,很多地方已按照规定陆续开始处罚信息公示工作,但公示情况还不够理想。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1日,全国工商机关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共计22.23万件。剔除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不需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无照经营查处案件7.65万件,应公示案件约有14.58万件。但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仅公示3.8万件,公示率26.06%,总体不高。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是一项全新的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事中事后监管的效果,关系到商事制度改革的成败,务必下大力气抓好。各地要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职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机构应当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法制机构要加强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监督力度。下一步,法规司将按照总局部署,牵头对各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制机构要充分担当起监督职责,推动本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四要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要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使每位申请人都从案件审理中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要充分关注行政复议反映出的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升行政复议解决执法共性问题的力度。要加强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性,不简单维持或者撤销,推动复议双方当事人对复议决定的理解和尊重,加大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力度。 五要 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要积极探索日常执法监督新方式,加强大要案和跨区域案件交办督办,加大对个案监督的力度,推动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函告等监督方式广泛应用,逐步建立起以日常监督为主的规范化、常态化的执法监督制度。

            五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体公民法律素养、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要抓实抓好。 一要 做好法治宣传周的宣传教育工作。《工商总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已经确立每年12月1日至7为工商系统法治宣传周。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此期间,对宪法和工商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二要 日常法治宣传教育要常抓不懈。要加强日常执法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的结合,充分发挥广大工商和市场监管干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作为法治宣传员的作用,利用行政执法行为弘扬法治理念、宣传法律法规,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面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过程。要探索利用新形式,运用新媒体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注重对新出台、新修订的工商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大众传递最新法律资讯。 三要 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法治培训。总局将于5月下旬举办全系统法治基层联系点培训班,对省级法制机构负责人和部分基层联系点法制机构负责人进行法律理论以及实务培训。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六五”普法工作进度,重点加强对市县级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要 探索建立法治专家型人才库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法治专家型人才的遴选、推荐工作,加快建设法治专家型人才库。要明确法治专家型人才权利义务,充分发挥法治专家型人才在工商和市场监管重大事务中的参谋作用。 五要 开展全系统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故事宣传展示活动。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展示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新成效,总局已启动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故事宣传展示活动,活动通知已于5月7日下发。各地要积极发现、推荐事迹突出的法治先进典型,使全社会更加理解、支持工商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六是加强理论研究,夯实做好法治工作的理论根基。 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一方面落实四中全会确定的法治建设新举措,还需要我们结合工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实际情况具体化,制定出接地气、有针对性的制度,另一方面,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的经济现象和经营模式的产生也必然会对工商市场监管提出新的课题。一切都要求注重前期理论研究、立法项目的前期课题研究。法制机构的同志一定要注重理论素养的提高,把工作中的重点问题、疑难问题研究清楚,分析透彻。

           

           

           

           

            5月2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代省长陈求发强调,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陈求发指出,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大力简政放权,深化政务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当前,辽宁振兴发展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任务,是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基本途径,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我们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内在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陈求发强调, 建设法治政府,要紧密结合实际,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大力推进。要加快建立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要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要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落实执法责任制,大力促进公正文明执法;要扎紧制度“笼子”,完善惩戒问责机制,抓好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要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建立行政调解制度,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陈求发要求, 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展经济、治理社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法治政府建设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强化机制,加强督查,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省工商局《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升工商社会管理水平》经验材料在会上作了书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