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04.12.2014  15:30


  12月4日,省总工会在机关门前繁华路段设置“劳动法律咨询服务站”,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省总工会副主席张文祥及法律工作部的同志向过往市民免费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职工劳动权益手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简明读本、《切实维权,以法为器》劳动争议案例分析等多种与法律有关的书籍,法律专业人士还当场答疑解惑。为增强民众的法律意识,省总工会还在路边护栏悬挂了“学法、懂法、守法,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辽宁”等大型条幅。过往民众有的驻足挑选法律书籍,来增长自己的法律知识;有的就本人或者朋友的亲身经历向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以寻求破解之道,期间共发放法律知识手册3000余本,涉及普法职工15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20余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落实好《关于在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计划(2011—2015)》,切实增强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于今年的12月4日起至2015年“六五”普法结束,在工会系统开展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工会普法在行动”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为引导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提高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广大职工的法治素养,省总工会还将在全省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中间广泛开展征文活动,从而为推动实现全民学法遵法信法守法用法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法治辽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