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严以用权的为政准则

29.12.2015  08:32

  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修身、律己是基础,严以用权是关键,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核心。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只有坚持严以用权,才能践行党的宗旨,提高执政能力,密切党群关系,夯实执政基础,推动事业发展。

  敬畏法纪,坚守底线,知用权勿“滥用

  只有心存敬畏,才能“”而出乎理智、“”而有所顾忌、“”而不忘法纪。领导干部是掌握权力的“特殊群体”,是“关键少数”,只有敬畏法纪,严守党纪国法,严守为官底线,不触法纪“红线”,才能克服侥幸心理、变通心理,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作风,始终以敬畏之心对待、使用手中的权力。 “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无视法纪制度,行为就容易出轨,权力就容易滥用。近年来查处的系列大案要案,以及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些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都警醒我们,不论多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只要视党纪国法为儿戏,恣意妄为,滥用权力,就必然会落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组织部长一职岗位特殊,在市委的领导下,担负着为全市振兴发展配班子、建队伍、夯基础、聚人才的重任,更要清楚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田”,而不是专供享受的“自留地”。因此,必须带头学习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知所循、知所守、知所惧;必须始终以更严格的党纪标准要求自己,不越“红线”,坚守底线,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坚决捍卫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树立起遵规守纪、依法用权的良好导向,为建设幸福美丽抚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尊重岗位,敢于担责,知用权须“用劲

  “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尊重自己的岗位,切实履行好职责,是对从政者的基本要求。我们强调的“严以用权”,其基本保证就是要做到履责用权,居之无倦,行之以忠,永不懈怠。组织上把我们安排到重要岗位,是对我们的充分信任,在牢记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同时,更要牢记自己肩上沉甸甸的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敢于担当、善于负重、勇于作为,否则就会愧对组织、愧对群众、愧对人生。新常态下,有的领导干部或甘当 “甩手掌柜”,无所事事,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上级的要求虚以应付,或遇事“”字当头,东躲西闪,推卸责任。究其原因,就是忘记了自己的岗位职责,也违背了自己的基本职业道德,更辜负了组织和群众对自己的信任。领导干部无论担任何种职务、无论职务大小,都必须始终牢记干事是天职,担当是使命。在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组织部长必须具备“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工作劲头和“以天下为己任”的强烈使命感,始终用“燕子垒窝”的恒劲、“蚂蚁啃骨头”的韧劲、“老牛爬坡”的拼劲,着力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敢于较真,敢于发声,努力实现优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着力打造一批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致力培养出能唱“主角”、敢撑“台面”的优秀人才;要加强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解决“不敢抓、不愿抓、谁去抓”的问题,让基层组织建设有“标准版”、有“主心骨”、有“领头羊”。

  明确权责,阳光运行,知用权不“独权

  领导干部的权力来自人民、受人民的监督,权力意味着责任、义务和奉献。权力越大,责任越重、义务越多、奉献越大。如果有责无权,则无法尽责;有权无责,便会滥用权力,甚至滋生腐败。因此,领导干部要摆正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对权力而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民主是有效的“防火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这是因为一个人的力量和智慧是有限的,只有群策群力,才能集中智慧,取得“真经”,少走弯路。事实证明,历史上党的事业兴旺发达时期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最好的时期,党的事业遭受严重挫折时期也正是党的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坏践踏的时期。可见,严以用权,明确责权,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组织部长必须带头发扬民主,充分认识到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总揽不包揽、分工不分家、放手不撒手。要允许“不同声音”的存在,在重大决策出台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意倾听多方意见。要允许争论,集思广益,做到不扣“大帽子”、不抓“小辫子”、不穿“小鞋子”,着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自觉接受来自班子内部、广大群众、“两代表一委员”及社会舆论等方面的监督,严格按法规程序办事,把民主精神贯穿于选拔任用干部的各个环节,养成在“放大镜”“探照灯”“监视器”下行使权力的习惯。

  涵养品行,克己奉公,知用权要“为民

  做官做事,首先要做人。人的思想品德的好坏、素质的高低决定着所做事情的性质和效果。只有一个道德高尚、时时注意涵养品行、处处做到克己奉公的人,做事才能有正确的动机,才能为老百姓所欢迎,才能成为好官。做人是做官的前提,做官做事,必须为民。常言道:“心无百姓莫为官。 ”为官一任就要造福一方,手握公权力就要为民办实事。严以用权,根本在为民。我们手中的一切权力都来自于人民,如果没有人民提供的机会和平台,个人本事再大也没有用武之地。坚持用权为民,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就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反之,将会失去党心民心,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仔细分析近几年我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可以看出,根源问题无不在于领导干部丢失了用权为民这个根本。当前,组织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组织部长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积极主动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把人民满意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科学化的价值标准。要多深入基层群众中了解干部的岗外表现,多在乡语口碑中发现和甄别干部。要认真落实联系群众制度,定期到联系点走一走看一看,深入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想,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自觉做到为民用权,尽心竭力办好群众关心的事。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切实把组织部门打造成“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

  □刘 非(作者系中共抚顺市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