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用家长微信花8000元充Q币想 想退钱难了

13.02.2017  01:03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陈沫报道 昨日,沈阳新民的袁女士给本报打来的电话,称其14岁的儿子在大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银行卡绑在微信上,在腾讯公司买了8000多元的Q币用于玩游戏,希望能要回这笔钱。

  袁女士表示,儿子是在去年八九月份购买的Q币,她到现在才发现。“我和他爸都不太懂,卡是他自己绑在微信上的,我们是农民,家庭并不富裕,8000元对于我们这个家庭来说真不是个小数目,是一年的收入。”袁女士表示,因为当时微信还没有认证,所以没有设支付密码,而且银行卡可以轻而易举地就绑上了,也没有用密码。儿子买完Q币当天就花光了。

  记者采访了袁女士的儿子小光(化名)。小光告诉记者,当时他用微信绑银行的时候,只需要填上家长的信息,像姓名、身份证和手机号码等等,之后就绑定成功了,绑定成功之后,自己设了个支付密码,就用于买Q币玩游戏了。

  昨日,记者咨询腾讯客服是否能要回这8000元,腾讯客服表示,平台确实是无法辨别手机是谁消费的。如果发生的时间较近,对方可以证明确实是孩子消费,Q币还在,也许还可以协商,但现在Q币已经完全使用完了,钱是肯定不能退回去了。

  记者查询发现,近两年,“熊孩子”刷父母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用于网络消费的案例频出。从2016年12月25日开始,北京一名13岁的女孩,两个月内偷用父母微信支付25万元,用于打赏男主播;今年2月6日,湖南的一名男孩,用妈妈的手机下载了一款叫“部落冲突”的游戏,几小时就用支付宝花了6100多元钱用来买“宝石”,然后用宝石买装备;去年3月19日,武汉的江先生6岁的儿子,用江先生的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疯狂购买了5300多元的点券。爸爸发现后联系游戏商家,对方回复称已经消费,无法退钱……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占平认为,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根据法律,袁女士可以要求无条件退货。《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但上述规定,执行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确认购买行为的主体是未成年人。所以,除非袁女士能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购买Q币的操作是儿子进行的,但在现实中取证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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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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