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我国经济变成新常态下的“四轮驱动”
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是科技创新。在谈到科技创新时,人们关注更多的是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如科技立项与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结合不紧密,投入分散,且低水平重复、效益低;科技人才和成果评价导向出偏;院所和高校没有有效地建立为企业服务的机制和体系,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对经济的贡献不大等。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这些问题正在得到缓解和不同程度的解决。但是,要真正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仅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还远远不够。
实际上,创新驱动发展面临更大、更难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工作计划、预算、部门职能定位与分工、企业与院所和高校的合作、“经济人”与“科技人”的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例如,很多地方花在传统经济工作的时间、精力和资源等远比花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多;科技创新经费预算在总预算中占的比例依然很小,个别地方的科技经费还只是过路经费;有些经济部门不积极主动发挥科技部门的应有作用,甚至另起炉灶、重复投资;很多企业不善于充分利用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有效资源,而更倾向于什么都自己干;有些“经济人”不懂科技,被伪“科技人”的虚假或不成熟的科技成果引诱上当,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就很难真正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不利于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研究制定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经济指标。我国经济新常态下不唯GDP,但不是不要GDP,而是要更优质的GDP.为了更好地衡量和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我们应该下大力气研究制定创新驱动GDP的内涵和统计体系。这个指标的核心在于通过科技创新使其单位值的能耗、排放、资源消耗等低于传统的水平,而投入产出和自主知识产权占有率等高于传统的水平。这个指标的制定和统计有一定难度,需要一定的基础工作做支撑,但完全可以做到,其要点是以新产品的技术标准制定实施和经济统计为基础。当然,创新驱动GDP的质量要求应因地而异,但其总要求是优质GDP的比例应该是越来越大,且质量要求也应该越来越高。
建立投资结构的评价指标。真创新还是假创新就看创新预算。创新预算既是创新的物质基础,更是创新的决心体现。为持续增加创新驱动发展的动力,要逐步改变和优化全社会投资结构,由政府引导加大技术改造提升的力度,并且要以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开发来引导技术改造,确保技术改造提升的投资效益。这样,我国经济就可能由传统模式下的“三轮驱动”变成新常态下的“四轮驱动”,即基础设施投资、消费、出口和创新投资驱动,其中创新投资不仅可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消费和出口的技术含量、效益和竞争力,也可拉动上游的创新关联产业,如高端仪器仪表开发等,并可能更多吸引全球优质资本和人才。
要以发展传统经济的劲头推动科技创新,但不要以传统的思维违背创新规律。这就要求我们相关部门花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并且要多学习,掌握和尊重创新规律。要形成经济部门和科技部门统筹协调的职能划分和任务分工,既避免交叉重复,也不能留有不管地带。如发改委牵头制定创新驱动发展的宏观指标体系,工业和信息化等经济部门牵头提出创新驱动发展的科技创新课题,科技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力量攻克关键技术创新难题,财政部门牵头做好创新驱动发展预算和绩效评价,审计部门牵头监督和评估经费规范使用情况等。
激励企业实施开放创新,建立开放的分布式创新体系。要切实落实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的各项政策,努力培养并充分发挥院所和高校服务企业创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