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化引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24.02.2016  16:44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及《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省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开展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逐一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地表水水源汇水区等区域污染源,加强对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从源头控制水源污染隐患。建立例行和预警相结合的监测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水质情况,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最大程度减少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