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

30.03.2018  20:53

  今年,我省将在农村宅基地的“三权分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出新举措,助力乡村振兴发展。3月27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此消息。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指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今年,我省将继续深入推进海城市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以及沈阳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特别是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改革,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的有效途径,按照试点任务安排,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推广至全省,落实到乡村。同时,对试点范围以外地区,制定促进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政策措施,激活农村沉睡资源,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即将农村零散、闲置的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成耕地,置换出的耕地指标用于城镇、产业发展等用地,通过城镇和农村的土地级差收益,反哺农村振兴发展。今年,我省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和平台,计划在阜新市全域以及建平等15个省级贫困县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流转,且进一步扩大土地级差收益,并全部返还农村,既为扶贫搬迁筹集资金,保障搬迁工作顺利开展,又进一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助推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全面胜利。

  目前,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的实施方案已初步形成,阜新市及15个贫困县现有交易复垦土地约6667公顷,朝阳、阜新等地区已初步复垦出220公顷,即将在全省流转交易。

沈城周边试点集体用地建租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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