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房产证即将下岗,不动产权证书正式登场!

25.08.2016  21:03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中,除西藏自治区以外,均已发放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要力争2016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我省大连、盘锦、锦州、葫芦岛、铁岭、鞍山等6市已经颁出了不动产权证。年底前,不动产权证书也将在沈阳发放,其他地区也会循序渐进陆续推进。
  今年5月31日,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并颁发出辽宁省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辽宁省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工作正式启动!
  6月27日,盘锦市大洼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6月29日,锦州市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6月30日,葫芦岛兴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6月30日,铁岭市发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6月30日,鞍山市发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在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网站上,直属事业单位一栏可查询到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沈阳《不动产权证书》年底前发放。 
  年底前,全省范围颁发新证
  年初,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季风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年辽宁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将主要进行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管理制度和建立基础平台三件大事,预计今年年底前,辽宁将在全省范围内颁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以取代原先的房产证、土地证等,但过去已登记的证书同等有效,只有在发生交易行为时,才发新证停旧证。
  年底前,辽宁省将会按照国家规定停止颁发旧的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开始正式颁发新的不动产登记证。
  辽宁的小伙伴们,这关系到咱每个辽宁人啊!你可别以为就是换个证那么简单!这里面说道老多了!接下来辽报君帮你细心梳理,说道说道!
  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与有何不同?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我国目前全面启用的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
  其中,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管理,并永久保存;不动产权证书则向申请人发放,是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进行房屋交易需以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有证据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实存在错误的,应当依法进行更正登记。
  也就是说,不动产权证效力要大于房产证效力。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和差异?
  首先,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不动产权证的封面为红色,证书的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里面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其次,“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而“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介绍,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但这个期限并非可有可无。一方面,它能够让权利人以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权利的起止日期,需要续期的,方便权利人及时续期,依法保护合法权利;另一方面,便于在转让或抵押等交易活动中依法保障权益。
  但就权利人的实质影响而言,不动产登记证明只是房产证、国土证等不动产统一后的新证明,可以为入学、就医、出国等作为证明和担保。旧的房产证并非一定要换“新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坚持“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现在沈阳人买房发什么证?
  根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对今年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安排部署,全省50%的县(市、区)在6月底前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而所有县(市、区)将在11月底前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颁发新证、停发旧证。
  登记后,原有房地产权证还有效吗?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和方便企业群众的原则,省国土资源厅规定,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港口生产忙
  近日,大连湾辽渔深水码头生产作业现场一派繁忙景象。港区码头工人奋战在生产一线,迎来进出口装卸高峰。据介绍,今年以来大连海港口岸对俄贸易量大幅增长,据最新统计,中俄出入境贸易船舶共41艘次,较往年同期增长455%,进口货物12.人民政府
春回大地暖 水稻育秧忙
  天气转暖,春耕备耕到了关键时期,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