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楼盘业主房前绿地变烟囱 开发商被判退房

21.07.2015  09:55

  买房时,销售人员口口声声说楼前是草地,可入住时却完全变了模样,4米多高的地下车库出口和两个烟囱出现在窗前。业主找到开发商多次协商未果,起诉到于洪区人民法院,要求开发商退房返还购房款。7月20日,法院公布判决:开发商因未尽告知义务,承担退房责任。

    房前绿地变成车库出口

  2011年5月,王先生与妻子来到于洪区怒江北街一楼盘售楼中心购房。售楼员出示了小区的宣传册、沙盘,并极力推荐其中的一幢楼的一楼。王先生说,售楼员说该套房朝向好、光线好,客厅和主卧前面全部是开阔的绿地,没有任何遮挡、环境非常好。

  虽然该套房价格高,但在销售人员积极推荐,又保证了视野、采光和绿地,王先生就相信了对方所说决定购买。同年7月25日,双方签订购房合同,约定该处180平方米的商品房总价90万余元。王先生交付了首付款32万余元,余款为商业贷款。2013年10月,王先生要办理入住时,才发现现实和售楼员所承诺的完全不一样:房屋的前面根本不是开阔的绿地而是地下车库出口及烟囱。

    宣传单证明窗前是绿地

  王先生夫妻多次找到开发商,坚决要求退房,可开发商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就是不给办理退房手续。王先生认为开发商当初虚假宣传,故意隐瞒事实欺骗了自己。随后,王先生将开发商起诉,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判令开发商退还购房款90万余元,判令开发商支付贷款利息、契税、维修基金、办证费、车费等共计14万余元及其他经济损失3万元。

  开发商辩称,房屋南侧有地下车库的出口,但该出口的高度以及距离王先生所购买的房屋之间并不存在挡光等问题。王先生提出诉讼是因为邻居搭建棚子侵占绿地协商解决未果而发生的纠纷,与开发商无关。

  法院查明,开发商向王先生提供的宣传单及沙盘模型均能证明王先生所购房屋客厅和主卧窗前为开阔绿地,并未设置地下车库出口和通风口(烟囱)。对此,开发商也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