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用房屋进行交换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16.02.2015 13:04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五条规定,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三条规定,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16.02.2015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