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37所省属高校的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审定备案工作

28.09.2015  13:17

  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安排,年初启动并组织实施了省级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编制、报备工作。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月中旬正式下文,部署开展各市、各省属高校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编制和报备工作,截至9月25日,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分三批,先后完成沈阳、鞍山等7个市和辽宁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农业大学等37所高校的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的审定并同意正式备案。

  全省编制教育综合改革方案遵循国家提出的坚持正确改革方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组织领导的要求,并结合辽宁实际,按照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提出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编制要坚持法治精神、保持工作连续性、突出重点务实创新的编制原则。

  各市、各省属高校在完成备案后,正按照国家、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要求,正式发布本地、本校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从破解问题出发,解放思想,抓住机遇,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激发办学活力,简政放权,开拓教育行政部门服务学校、教师、学生新形式、新途径;建立健全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的教育评价机制,持之以恒地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这期间,沈阳建筑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还坚持边编制方案、边推进改革,提高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的工作水平。

    (政策法规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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