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有难度 需多方配合

12.01.2016  06:17

  消费者期待经营者称难

  “标注的内容应包括:生鲜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以及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被称为“史上最严”超市生鲜食品包装规范。1月11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对于规定的包装要求,经营者表示,需要原产地、经销商、零售商共同配合,完全做到有一定难度。

  超市生鲜食品将有“身份证”

  此次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新规征求意见稿中,对超市的自售散装及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进行规范,明确要求超市在自设的生鲜食品包装物上标明食品生产日期以及供货商联系方式等信息,禽畜肉类需标注屠宰厂的具体地址。

  按照新规,超市经营者应当对生鲜食品进行包装并标签标注,标签上需要将生产商的地址、联系方式、产品保质期、贮藏条件等信息逐一标出,保障实现可追溯。其中,畜禽肉类要标注畜禽屠宰或肉类出厂日期,果蔬的生产日期要标明采摘日期,水产品的生产日期要标注起捕日期或出厂日期。超市不得将购进的生鲜肉类预先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包装销售或直接散装销售。同时明确规定不得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

  目前,新规征求意见阶段已经结束,不少消费者表示,如果以上规定正式执行,超市生鲜食品相当于有了“身份证”。

  沈城超市生鲜食品标签简单

  记者走访沈阳超市发现,目前各家超市生鲜食品外包装基本都很简单。在皇姑区一家大型超市内,记者看到海鲜、鱼类等生鲜食品均放置在冰架上,肉类食品放置在保鲜柜中,顾客挑选后由工作人员上称装袋,包装上有食品名称、单价、数量等简单信息。虽然包装比较简单,但记者分别在鱼类和肉类的柜台上看到了标签,标明了出产地、日期、检验检疫证明等信息。

  蔬果类食品就没有相关信息。记者看到一个预包装的黄瓜盒上只有产地和电话,并没有采摘日期。其他散装售卖的蔬菜和水果更是只有超市提供的简单标签。

  超市出售的生鲜食品将有更详细的信息,不少市民十分认可,并希望新规定尽快正式执行。消费者叫好,但商家却表示执行难度很大。“超市现在就会在柜台上展示肉类食品的检验检疫书,且肉类多是从沈阳本地企业进货,一旦新规执行,只需细化处理,就可以保证规范标签。”家乐福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蔬菜瓜果类食品的标签要求,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超市有一部分食品为农超对接,这类食品因为有固定合作社,可以按照新规要求做到,但从蔬菜批发市场进货的商品就难以执行。“沈阳一到冬天就没有本地蔬菜,市面上的蔬果基本是外地批发市场供货,对这类食品原产地、采摘日期进行标注,十分困难。”该负责人表示,一旦正式实施,需要原产地、一级批发商、二级批发市场以及零售端的共同配合才行。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刘海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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