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扩大社保覆盖面 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21.02.2017  22:35

  北国网讯 (记者 李冰)2016年,辽宁省城镇新增就业42.1万人,从全省企业养老、城镇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上看,辽宁的社保覆盖面正在持续扩大,目前已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2月22日上午10时,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了"全省'四个着力'推进情况"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十场发布会。省人社厅新闻发言人表示,2016年,辽宁省实施了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1%,低于4.5%的年度控制目标。

  据省人社厅相关新闻发言人介绍,2016年,辽宁省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会932场、提供就业岗位信息59.1万个,引领4608名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1.8万人,全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7.8%。此外,全省还培训了30.3万名城乡劳动者,为34.3万名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发放了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帮助5万名新产生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引导112.4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省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在全力扩大社保覆盖面方面,辽宁省企业养老、城镇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99.1万人、2376万人、665.4万人、886.4万人、789.4万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另据辽宁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表示,2016年省财政筹措6亿元资金用于财政专项扶贫,这一数字比上年增加1.6亿元,增长37.4%。2016年,辽宁共有27.6万人脱贫、621个贫困村销号、30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移民安置和危房翻建,此外,省财政还筹集资金37.8亿元,支持积极的促进就业财政政策,强化职业培训管理,开展就业援助活动。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目前,辽宁的登记失业率为3.74%,低于全国平均4.5%的控制水平。

  为了保障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辽宁省筹集资金98.1亿元,保障城乡低保月平均标准分别达到了522元和325元,集中与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月人均标准分别达到523元和346元,同时,落实受灾群众、孤儿、流浪乞讨人员、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残疾人、城市社区工作者以及优抚安置涉军群体的相关保障政策,支持社会福利和公益设施建设。

  另据辽宁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有城乡低保对象138.5万人,有关部门全年累计为其发放低保金51.98亿元;医疗救助215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7.7亿元;临时救助28.2万户次,发放救助金1.54亿元;2016年至2017年供暖期,全省取暖救助85万户,发放救助金4.5亿元。

  此外,辽宁省还建立健全了困难家庭取暖救助制度,对城乡低保家庭等城乡困难家庭,区分取暖方式给予救助。集中供暖的一般按60平方米以内全额救助;分散取暖的城市不低于500元标准,农村不低于200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