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五次会议

22.09.2018  18:23

  9月20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五次会议,传达中央第三督导组与省委、省政府第二次工作对接会反馈建议清单,部署反馈问题建议整改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求发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一军出席会议。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组长姚增科、副组长张苏军出席会议。

  陈求发在讲话中指出,在中央督导组有力指导下,全省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协同作战态势初步形成,线索核查和办案进度明显加快,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一定成效。

  陈求发强调,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责任感,对号入座、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着力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中存在的横向纵向不平衡等问题,推动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取得扎实成效,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向党中央和全省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实落地。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按照“五级书记抓扫黑除恶”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分解任务、层层落实、严格考核,从严从实从细,坚决把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解决好、交办的案件办理好。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协同作战,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高度协同,形成合力,把各项工作往深抓、往实做,努力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达到更好效果。四是要进一步扩大战果,加大力度、集中力量核查分析案件线索,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质量,努力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破性进展。五是要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性文件制定工作,抓紧出台全省统一的线索核查处理办法,使全省线索核查标准统一,实现更精准打击,出台激励约束办法,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做到奖惩分明。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文章通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14市和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省领导、领导小组副组长廖建宇、张福海、刘焕鑫、陆治原、王大伟,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检察院检察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沈阳市市长姜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