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今年扶持1500名农村单亲贫困母亲脱贫致富

22.01.2016  08:05

  1月21日,记者从省妇联获悉,为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省妇联下发了《辽宁省农村单亲贫困母亲脱贫致富工程实施方案》,今年将扶持1500名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发展项目脱贫致富,为每人提供一次性发展项目补助资金2000元。

  方案规定,扶持对象为各县(市、涉农区),昌图县、绥中县农村居住的农户中,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中的单亲贫困母亲,或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国家发布的年度扶贫标准1.1倍以下及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单亲贫困母亲,还有已获得省政府、省妇联援建住房中符合条件的单亲贫困母亲。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发展项目意愿和明确的增收致富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有未成年子女或共同居住的残疾成年未婚子女的优先。

  方案提出,扶持资金重点投向辽西北贫困地区,补助资金只能用于生产环节,不得用于扶持对象的生活救济。补助资金执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县妇联将针对扶持对象具体情况,采取“一户一策”方式,制定个性化扶持措施。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协助扶持对象选择有市场前景和较好经济效益的项目,引导其参与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帮助扶持对象与产业大户、设施农业生产基地、示范小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对接,形成“协会+农户”、“公司+农户”、“企业+基地+农户”等产销一条龙滚动式发展的产业化扶持形式,增强项目发展的可持续性和脱贫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