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政府批准执行《阜新市城区暴雨强度公式》

14.09.2016  14:46
    近日,由阜新市公用事业局委托沈阳区域气候中心编制的《阜新市城区暴雨强度公式》,经阜新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执行。
  长期以来,阜新市没有一个正式发布的暴雨强度公式,工程设计中采用的是临近的城市的暴雨强度公式,基于当时的资料限制,推导公式使用的降水资料年限较短,代表性有限,可能存在较大误差,使原来的暴雨强度公式已不适用。针对城市内涝风险问题,2014年6月,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辽宁省气象局联合下发《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气象局关于做好暴雨强度公式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在2015年底前全省各地完成暴雨强度公式的修订和编制工作。
    沈阳区域气候中心成立了技术组,多次召开讨论会,最后完成了《阜新市城区暴雨强度公式编制报告》。新编的暴雨强度公式是城市内涝预警服务工作的基础,为科学布局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提高排水防涝能力提供了依据。(作者:侯晋 责任编辑:中国气象报驻辽宁记者站 蔡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