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产1批次保健食品铅超标已召回

22.03.2019  08:51

  我省企业生产的1批次延更丹牌青松丸检出铅超标被曝光,不合格产品已停止生产、销售并召回,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原因正在排查中。

  日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称,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天猫东北大药房(经营者为辽宁省沈阳东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延更丹牌青松丸,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发现,其中铅(P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悉,铅为有害金属元素,主要通过环境污染带入保健食品原料,某些原料对铅的富集能力较强。本次抽检的不合格产品“延更丹牌青松丸”执行的标准均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 16740—2014),该标准规定铅不得超过2.0mg/kg,而该产品铅(Pb)的检验结果为2.88mg/kg。

  针对不合格食品,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沈阳东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购进和销售同种产品,并召回不合格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购进和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原因正在排查中。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责令企业暂停生产同种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并会同辽宁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做好产品召回工作。该公司已按要求暂停生产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了召回,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原因正在排查中;并对辽宁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同种不合格产品,召回不合格产品,并会同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对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该公司已按要求暂停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了召回,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原因正在排查中。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朱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