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检出13批次鞭炮不合格

31.01.2019  06:40

  沈阳10家烟花爆竹产品销售单位检出13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存在标志、引火线等质量问题。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共计50家经销单位销售的5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5.3%。

  元旦、春节前夕,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内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是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对产品的“标志、包装、外观、结构和材质、引火线、药量、药种、燃放性能”等项目和指标进行了检验。

  共抽查了全省14个市的111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25家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网点的400批次产品,其产品包括“爆竹、喷花、升空、玩具、组合烟花”等五大类产品。经检验,33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经销的38批次产品和17家零售网点销售的21批次产品不合格,共计50家经销单位销售的5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5.3%。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标志、引火线、筒体、结构、药量、燃放性能等项目不合格。

  涉及沈阳10家烟花爆竹产品销售单位检出13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存在标志、引火线等质量问题。如在沈阳洪宇烟花销售有限公司检出的浏阳市金龙花炮厂生产的1批次闪光蕾(组合烟花),不合格项目为组合烟花燃放性能(发射高度、燃放效果),组合烟花部件(引火线);在沈阳市铁西区高花礼花销售处检出临澧县吉利烟花鞭炮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开门红(组合烟花)则存在组合烟花标志(销售包装),组合烟花结构和材质(筒体),组合烟花部件(引火线)项目不合格情况;该销售处还检出醴陵市山塘新华花炮厂生产的1批次王牌发财炮(爆竹)则检出不合格项目为爆竹标志(销售包装),爆竹部件(引火线)。


(责任编辑:冯庆洋) 作者:朱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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