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把激发保护企业家精神列入改革要点

12.06.2017  12:01

  6月8日,沈阳市公开发布《沈阳市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部署了34项年度经济体制改革任务。其中,“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作为一项改革任务被单独列出,引人关注。沈阳市明确:将加强对优秀企业家的社会荣誉激励,健全企业家容错帮扶机制,支持企业家持续创新。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支撑力量。激发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和创造力,不仅能促进企业更好发展,也能推动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的当下,弘扬企业家精神,不断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需求尤为迫切。

  在沈阳市公布的年度改革工作要点中,国企国资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构建全方位开放新体制等重点改革领域被悉数涵盖。围绕补齐民营经济短板这一目标,《改革工作要点》提出,将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为基础,允许民营企业进入未明确限制和禁止的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突破民间资本进入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养老等领域投资的门槛和障碍,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启动规模为1亿元的小微企业流动性债权基金,着力增强市场微观主体活力。

  其中,在“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改革任务一栏下,沈阳市进一步明确,将跟踪落实国家关于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相关政策,加强对优秀企业家的社会荣誉激励,完善对企业家的优质高效务实服务,健全企业家容错帮扶机制;完善支持企业家专心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支持企业家持续创新、转型发展。

  此外,在国企国资改革方面,沈阳市将采取“一企一策”方式,推进机床集团国家、省、市三级国企综合改革试点,做好沈鼓集团上市培育工作,组建沈阳金控、沈阳城投、沈阳产投3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及1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改组组建航空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等多个专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构建“3+1+N”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格局;在完善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方面,建立科技成果共享、科技成果转化评价和收益分配机制,建设人工智能“创新特区”;加快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探索以核心企业为带动的供应链融资新模式,打通上下游配套企业融资瓶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