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查处“百吨王”大货 抚顺交警遭遇“别车”70分钟

20.03.2021  08:41

  一辆白色SUV从后方快速驶来挡在警车前,不断S形变线甚至倒车试图撞击警车。警方供图

  轮胎挤压严重,货物高出栏杆,行驶声音沉闷,上坡异常吃力……3月2日零时许,抚顺交警巡逻中发现两辆“百吨王”。

  警车立即跟进,准备拦截查处。就在此时,一辆白色SUV从后方快速驶来挡在警车前,不断S形变线甚至倒车试图撞击警车!

  70分钟行驶17公里,两辆“百吨王”在其掩护下开出了抚顺地界,交警出于安全考虑不再跟进。

  “3月2日零时20分,我们驾驶警车在顺城区沈环北线抚顺至铁岭方向巡逻。”3月19日,抚顺交警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葛恒言说,巡逻至一个加油站附近路段时,发现两辆疑似“百吨王”超载货车,于是立即跟进,准备拦截查处。

  他表示,“百吨王”一般是6轴挂车配备高栏,自重23吨,标载总重不超过49吨,但实载总重超过100吨,“超载的表现包括轮胎挤压严重,货物高出栏杆,行驶声音沉闷、上坡异常吃力等等。

  就在警车跟进过程中,后方加速驶来一辆辽A牌照白色SUV挡在警车前面。该车不断S形变线,甚至倒车试图撞击警车!民警通过警用喊话器发出警告,但该车驾驶者无视警告,继续阻碍警车。

  70分钟后,两辆“百吨王”行驶17公里,开出了抚顺地界。出于安全考虑,警车不再跟进并向属地派出所报警。

  白色SUV驾驶者宋某被传唤到派出所后,承认其主观意图是阻碍交警执法、掩护货车逃避检查。

  宋某阻碍人民警察执法的行为,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和第二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之规定,民警对该车驾驶者宋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辽沈晚报记者李毅


(责任编辑:王海涛)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