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开展食品批发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30.09.2015  16:46

为进一步加强抚顺市市食品流通环节源头监管,规范食品批发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根据省局相关部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食品批发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一是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食品批发经营者基本情况。全市各监管单位对辖区内食品批发经营业户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和摸底,确认正常经营状态下的食品批发经营业户的基本情况,并对食品批发经营者的仓储库房和送货车辆逐一进行登记备案,建立监管档案,为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经过摸底调查,我市现有食品批发经营户299户,食品送货车280辆。

二是以清理规范食品批发经营主体资格为切入点,加大巡查力度。认真核查《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重点解决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和不具备经营条件从事食品批发经营等问题。同时,加大对仓储库房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仓储库房的贮存条件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有在仓储库房内更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改换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抓手,督促食品批发经营者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通过向食品批发经营者逐户发放《主体责任标准》宣传单,签订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食品批发经营者主体责任。同时,督促食品批发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销货记录制度,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不合格食品退市和回收食品管理制度等。对一些食品安全制度不健全的业户进行了现场指导,帮助其健全相关制度。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20余人次,检查食品批发经营户375户次,检查食品批发库房148户,对检查中发现的2户未按标注贮存食品经营户进行了责令整改,同时还抽检了4户食品批发经营者10批次食品。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食品批发环节监管力度,进一步推动我市流通环节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