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平山街道开展大病保险宣传

21.08.2015  12:28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所谓“大病医保”,就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由政府从医保基金划拨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医保,对参保人患高额医疗费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的“二次报销”。这个意见的实施可以有效减轻个人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使辖区内广大居民及时了解和掌握这项社会保险政策,认识到医疗保险的重要性,积极参加保险,做到应参尽参,提高参保率与辖区内社会保险覆盖率,抚顺市东洲区平山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及所辖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在辖区内开展了集中的保险宣传活动,力求使更多人享受到优惠政策。

平山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制作了以医疗保险政策、缴费标准、报销范围等等内容为主的宣传板及条幅,并且要求各社区在辖区内宣传栏、楼道、市场、广场、车站等繁华地区及显要位置张贴《医疗保险宣传单》,同时利用电子滚屏滚动播出《社会保险法》相关内容。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也积极设立公开电话和咨询站,由专门的劳动保障协管员负责解答居民关心的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缴费基数、报销范围、额度和流程等问题。

之后平山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及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计划在社区广场举行大型宣传活动,努力使各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促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顺利进行。(单春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