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纪检干部以雷锋精神解民忧护民利

21.03.2015  07:43

  3月4日一早,清原满族自治县侯家窝棚村,迎来了远道而来的抚顺市纪委监察局的机关干部,他们为对口帮扶村的34户村民送去慰问品。五保老人杨永福很感动,“现在干部下乡解决困难又送温暖”。

  目前,“争创雷锋式纪检监察集体、争做雷锋式纪检监察干部”活动在抚顺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以雷锋精神为尺,突出主业主责。去年一年,抚顺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解民忧、护民利”活动,牵头对惠农政策落实、医疗医药、教育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共排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103件,筛选出信访典型案件71件,结案7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为民众挽回经济损失174.8万元。抚顺市还查处4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公款消费、大操大办等行为曝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人。

  用雷锋精神锤炼队伍,完善自我监督机制。1月29日,在出台《抚顺市纪检监察机关若干纪律规定》的基础上,抚顺市率先在全省颁布实施《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七条禁令”》,约束纪检监察干部,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