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省级抽检合格产品半年内不再重复抽查

16.12.2016  07:07

  沈阳晚报、沈阳网讯(记者唐心萌) 12月15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2016-2020年)的通知》,到2020年,我省将实现重点领域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新增消费品类国家标准5项以上,主要消费品生产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率达到100%,消费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消费品类辽宁名牌数量达到235项以上,培育认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00户。

  《通知》要求,我省要建立消费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产品质量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的同一企业的同一规格型号产品,6个月内任何地方、部门和机构不得重复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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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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