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担当履职尽责 积极为党委决策服务

25.01.2019  14:50
   

  2018年12月29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相关情况。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署部长令发布,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闻发布会后,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规定》,认真研究如何担当好牵头职责。

  大家一致认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警务督察部门,这是公安部党委在新时代对警务督察部门寄予的厚望,对警务督察部门提出更高的要求,每一名督察民警更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带头学好吃透《规定》的实质和内涵,切实拿出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意见,一条一条地贯彻落实,一步一步地稳步推进,切实把维权工作组织好、开展好,让每一名民警、辅警都能感受到强大的组织支持和法律保障,真正让民警执法少一些后顾之忧,决不辜负公安部党委和广大民警的期望。

  各地警务督察部门紧密结合实际立即行动,及时为公安厅局党委当好参谋助手。北京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总队根据局领导“北京落实要快”的要求,1月10日提请局党委研究通过了贯彻落实《规定》、总计6章40条的实施办法,近日将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发布。山西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将《规定》印制成“口袋书”,全体民警人手一册,并将《规定》列为今年“千警大轮训”的重要内容。浙江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着手协调法院、检察院制定《办理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会同警务保障部门争取将维权抚慰金纳入财政预算。山东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向全省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规定》,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执行措施,迅速在全省掀起宣传贯彻的热潮;1月8日,在枣庄市召开了部分市县警务督察部门学习贯彻《规定》座谈会,广泛征求了8个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和4个县市区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的意见建议,并对落实《规定》中的难点、阻力等进行讨论,有针对性地提出下步贯彻执行的7项措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派出3个调研组,赴基层对民警维权工作开展调研。四川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组织民警学习,将《规定》列入各级党委会会前学法的内容、由警务督察部门进行宣讲;同时提请厅党委对考核规则作适当修订,以强化对侵犯民警执法权威案件的打击效果,避免降格或扩大处理。

 

  

  

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纵深推进专项斗争
      打掉涉黑组织1292个、恶势力犯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