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打死持刀进院的邻居 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21.08.2016  15:44

  男邻居夜里持刀闯进院,隐藏在屋后玉米地里,房主手持铁管与对方发生打斗,最终造成邻居颅脑损伤死亡。房主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检察机关和法院各执一词。8月2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第四批参考性案例,供各级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执行,其中就包括这起案件。

  案发:

  村民打死持刀进院邻居

  2011年8月26日4时许,抚顺市顺城区会元乡马金村村民李英俊在家中睡觉时,被狗叫声吵醒。妻子刘某到院门口查看。李英俊听到妻子声音异常后出来查看,发现邻居刘某强手持一把尖刀正对自家院门猛刺,并喊着要“劫道”。见状,李英俊在院内拿起一根铁管冲出去,但刘某强已经不见踪影。

  李英俊跳墙外出寻找未果返回家中,妻子已打电话通知村治保主任等人前来。随后,妻子发现刘某强绕到了自家房后,并将厨房的纱窗割开了,她赶紧告诉了李英俊。李英俊到房后及后院玉米地寻找时,与刘某强相遇。刘某强持刀刺扎李英俊,双方发生了打斗。李英俊用铁管打中刘某强头部,刘某强倒地后被送到医院抢救。

  焦点:

  故意伤害?正当防卫?

  因为家属放弃治疗,刘某强次日死亡。经法医鉴定,刘某强系头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造成颅脑损伤而死亡。检察机关认为,李英俊的行为不具备正当防卫条件,属于故意伤害,因此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判决李英俊无罪,驳回刘某强家属民事赔偿诉讼请求。刘某强家属不服提起上诉,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去年4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

  释法:

  三大原因定性正当防卫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从起因事实来看,刘某强于凌晨4时持尖刀猛刺李英俊家院门并声称要“劫道”,虽然当时村治保主任等人已经报警,但现场局势并未得到控制。持刀藏匿在李家封闭院落内的刘某强又于李家房后出现,还将其家厨房的纱窗割开,足见案件是由刘某强的行为引发,其行为持续对李英俊及其家人构成威胁。

  从李英俊的主观方面来看,李英俊持械进入自家院内玉米地寻找刘某强,属于公民依法保护自身人身安全的行为,不能据此认定其有加害故意。

  第三,从刘某强对李英俊实施行为的性质来看,刘某强藏匿在李家封闭院落内的玉米地里,继而持尖刀刺扎前来寻找的李英俊,足以严重危及李英俊的人身安全,随时可能发生严重伤亡后果。据此,李英俊实施防卫行为并无主动加害故意,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既不负刑事责任,亦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王立军

  通讯员张之库严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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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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