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小伙因澡堂指引牌不明走错浴区闯进女浴池

10.01.2016  10:32

  在公共浴池内洗澡,突然有一异性站跟前?你的心灵是否会受到创伤?这不,日前消费者宫女士到浴池洗澡就遇到类似事件,最终在甘井子区消协的调解下,她拿到2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宫女士到甘井子区一家大众浴池洗澡,当冲洗干净后,抬腿从洗浴区往外走时,迎面进来的不是女浴客,而是一名穿戴整齐的男子。在呆立数秒后,宫女士突然惊呼,男子也转身跑了出去。

  这时,澡堂子服务员和大堂负责人闻声而来,在听完宫女士反映后,并没有给宫女士说法。

  宫女士立即拨打110报警,同时要求店方负责人协助寻找闯入女浴室的男士。洗浴中心负责人提出,给宫女士免去当天消费的浴资并给其日后消费的优惠劵。宫女士对洗浴中心的处理结果表示不满意,她要求对方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元。

  接到宫女士的投诉后,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了解,宫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依据《消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服务,应当作出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原来,澡堂子内设立的男女浴室指引牌不明显,导致男浴客走错浴区,当时女浴区服务人员脱离岗位,没有发现并制止男浴客进入女浴区。经营者管理存在漏洞及疏忽,致使宫女士的人格尊严受到损害。经甘井子区消协调解,澡堂经营者赔偿宫女士2000元,宫女士对调解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