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绿色发展 增强转型动力

20.01.2016  10:56
    在刚刚闭幕的2016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指出,要深刻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清醒认识“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坚持绿色发展,将其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大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当前,我国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坚持绿色发展成为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消除党和人民“心头之患”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旧有的发展模式遭遇瓶颈,经济增速有所放缓,转型缺乏动力,坚持绿色发展、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成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解决发展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坚持绿色发展,实质上就是要准确把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共赢。发展与保护,二者息息相关、休戚与共。脱离了保护的发展,缺乏保障,难以为继;一味强调保护、忽视发展,也是不可取的。坚持绿色发展,就是要强调持续、循环、创新的发展,强调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不可偏废。近年来,各地在准确把握发展与保护关系上,进行了不少创新实践。山东在造纸业加严环保标准、降低污染负荷的同时扩大了行业优势。海南多年坚持生态立省, 推进生态文明与旅游发展相融合,成为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越来越多的绿色发展实践让我们看到,只要坚持发展与保护两条腿走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当前,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经济腿长、环境腿短的情况,如何改变这种局面,核心是加快构建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实现价值观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变革。

推动绿色发展,关键是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履行环保职责。发展方向取决于价值导向,推动绿色发展,党政领导干部要扭转发展的传统惯性思维,打破唯GDP论的价值选择,要将绿色发展理念转化为新的执政观、政绩观和实践观。一方面,要在考核指标体系设置方面突出绿色发展导向,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并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严格考核问责。同时,也要客观公正地反映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绿色政绩”,将其与干部提拔使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用“绿色政绩”说话的用人导向机制。

推动绿色发展,要加速引导企业主动实现生产方式绿色转变。绿色生产方式是绿色发展的基础支撑、主要载体,直接决定绿色发展的成效。要通过严格的环保标准和激励政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要逐步形成环保科技创新机制,加快发展环保产业,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要完善生产者的责任延伸制度,推进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

推动绿色发展,要实现共享共治,鼓励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是对绿色发展的价值认同和重要体现,要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要建立生活方式绿色化宣传联动机制,提高全民的生态文明意识;要对绿色产品给予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推动形成绿色消费;要加大信息公开,健全参与机制,引导形成绿色发展的社会共治模式。

站在“十三五”的新起点上,在新的目标和任务面前,我们要以坚定的信心、顽强的意志和有力的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环境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