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卫计委、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17.08.2015  12:03
      为积极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结合发展,近日,上海市民政局、卫计委、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了本市医养结合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及在设施布局上、服务上、队伍上、政策上体现医养结合的基本思路。在任务措施中,《意见》明确:一是要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发展。鼓励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整合医疗服务资源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和医疗支持,推进养老机构内设置老年护理床位,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业务协作机制,探索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二是要促进社区居家医养结合发展。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区托养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推进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加快形成一批社会办的老年照护机构,深入推进家庭医生为居家老年人服务。三是要发展专业的老年医疗护理。加快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疗机构。努力提高综合性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能力。四是加强老年康复与中医药服务。

  《意见》还要求,各区县从突出规划引导、强化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加强人才培养、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