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委组织部印发《通知》 推选和表彰践行“三严三实”基层好干部和建设“两先区”优秀党员

06.09.2015  17:58

  近年来,尤其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我是共产党员”党性党风主题教育以来,全市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基层干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在“两先区”建设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近日,市委组织部印发《通知》,对全市开展推选表彰“践行‘三严三实’基层好干部”和“建设‘两先区’优秀共产党员”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择优遴选全省“人民好干部”人选,推荐省委表彰。

  《通知》指出,这次推选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单位的干部和党员,重点向生产工作一线倾斜,注重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分布。推选的基层好干部要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推选的优秀共产党员,要符合“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牢记宗旨、心系百姓,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品德高尚、作用突出”的新时期党员标准。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组织做好推选工作;要对推选对象进行深入考察,充分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推选对象进行严格审核,经市委同意后予以推荐表彰。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单位要把这次推选工作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我是共产党员”党性党风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推选工作中要突出政治性、先进性,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务求每名推荐人选都经得起检验。要调动干部、党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使整个推选过程成为党员、干部接受组织检验和群众评判的过程,成为振奋精神、鼓舞士气的过程。要利用多种方式,做好基层好干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更好地服务群众、干事创业,为加快“两先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