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多措并举新格局 打破两税征管旧困局

11.10.2016  17:05

  财产行为税是国家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收入分配调节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丹东市局始终把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研究,积极实践,通过将税费排查、纪检监察和税务稽查有机结合,进一步夯实了“房土”两税税源,确保“营改增”后地税税收征管有更大作为。
   一、丹东市局具备“房土”两税征管的良好基础
  近年来,丹东市局在省局财产行为税处对“房土”两税征管工作的总体安排下,积极探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新方法,努力破解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底数不清问题。从最初对每户纳税人建立土地登记卡并装入征管档案开始;到逐户普查、登记税源台账,绘制手工地图“以图管税”;再到利用计算机辅助系统建立电子地图,将纳税人的相关涉税信息链接到电子地图上与“金税三期”系统进行综合比对分析,利用GPS测量核实应税土地面积。在全地区范围内对所有纳税人开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向税源监控、信息共享方面进行拓展,建立健全税源数据库,实现对土地使用税税源的动态管理与监控,稳定和发展了税基、税源,始终保持财行税收入在高位上运行。目前,全地区夯实房产税税源2.2亿元,土地使用税税源4.3亿。
   二、加强“房土”两税征管的主要做法
  (一)开展税费排查,“地毯式”拉网清查
  丹东市局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税费排查工作要求,成立“房土”两税税源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阶段性任务,将排查工作责任到单位、细化到人,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排查任务重点为财产行为税类的有地价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和国地税合作征收附加税费两类情况。要求完成占全部房产税纳税人的40%以上,具体比例由各县区局自行确定,排查对象名单由各县区局确定后上报市局备案。全年纳入地价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排查企业4941户,目前累计完成排查对象2018户,完成总比例为40.84%。发现有问题24户,查补房产税83.8万元。
  (二)纪检监察介入,“回头看”执法检查
  根据总局关于从2011年起将土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的文件要求,税务机关虽经多次宣传部署和“房土”两税计税依据执法检查,仍有部分企业未将土地价值完全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从2015年3月开始,丹东市局采取纪检组长挂帅,监察室牵头,财行税处配合的方式,对全系统查实征收、定率征收纳税人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进行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抽查88户企业,实地核实企业房产、土地相关资料、数据,并与征管系统的房产、土地登记信息和税源数据库进行比对。查出房产税计税依据不准确的纳税人30户,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不准确的纳税人19户,共计补缴税款274.4万元,对系统内15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2016年4月,对全系统2015年审批的2014年度小微企业困难减免房土两税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减免税后续管理工作。选取重点是,系统中房产信息中没有包含土地价值的企业;企业申报收入较大、经营微亏的企业;系统中房产土地信息与减免税税基不符的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对企业账簿、报表、原始凭证,企业网上申报端数据、三期征管数据,税务机关审批资料、发票档案等多方面信息进行比对,逐户核实,8个征收单位共选取40户,存在问题企业5户。共查补“房土”两税近8万元,相关责任追究正在落实中。
  (三)税务稽查介入,对“亮灯户”专项检查
  结合省局部署的税收排查,做到以查促管,市局决定,在全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大户中,筛选112户重点“房土”两税纳税人,由稽查局对纳税人2013-2015年度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检查。4月中旬检查人员逐户进户检查,目前全部检查进入审理环节,截至8月底共审理完毕84户,其中有问题户28户,房产税查补税款587万元,查退税款625万元。土地使用税查补税款601万元,查退税款119万元。预计9月底前检查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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